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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价大跌不再驰名vdzdn1tt [复制链接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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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价大跌不再“驰名”?


在双流县文星镇学府润园临长城路二段的底层商铺有一家“中华同仁堂(600085)”,来自中国台湾的刘振华自称是乐家正统传承的商铺。北京同仁堂则认为刘振华侵犯了商标权,遂在成都提起诉讼。昨日上午成都市中院开庭审理此案。


    招牌傍名牌


    起诉索赔百万


    原告北京同仁堂称,设置“中华同仁堂”招牌的铺面为来自中国台湾的刘振华购买,他正向国家商标局申请“中华同仁堂”拼音缩写“ZHTRT”作为其商标。北京同仁堂认为,“同仁堂”早已是驰名商标,刘振华设置的“中华同仁堂”,以“同仁堂”字样为主要部分,足以使公众产生混淆,损害了北京同仁堂的合法权益及“同仁堂”驰名商标所代表的商誉。刘振华申请“ZHTRT”的商标,其“傍名牌”、“搭便车”的行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,北京同仁堂起诉并索赔100万余元。


    单股价格


    能不能反映市值?


    已有340余年历史的北京老字号同仁堂,经数次股东变化,并且在上世纪80年代成为第一个被国家认定为驰名商标的企业。


    法庭上,刘振华的代理人对北京同仁堂驰名商标提出质疑:“23年前,北京同仁堂被认定为驰名商标。然而同仁堂作为上市公司,如今已经江河日下。2007年6月29日至今年10月12日,同仁堂的股价从46.50元/股跌至17.33元/股,这给‘同仁堂’带来极大的不良影响,它已经不再‘驰名’。”


    “单股价格受扩股、配股、现金分红等影响,根本不能反映企业在证券市场中的价值。就算单股价格达到1000元,如果股本总数只有10万,也不过是市值1亿元的小公司。”北京同仁堂的代理律师说,“同仁堂最高股价达46.5元时,总股本为4.34亿股,市值为201.81亿元;而股价17.11元时,总股本达到13.02亿股,市值222.78亿元,比单股价格最高峰时市值还高。如果按单股复权价计算,则为199.68元/股,较上市发行价上涨2720.34%。而上市的同仁堂仅为同仁堂集团的一个分公司。”


    “同仁堂”招牌


    归属谁家?


    刘振华的代理人辩称,“同仁堂”源起乐氏老铺。乐氏家族第四世乐显扬创立“同仁堂”药室。1949年,乐家第十三世传人乐崇辉带着家人及药谱等迁到台湾,并于1953年在台北开设“同仁堂”,“中华同仁堂得到了乐家传人乐觉心的授权”。


    北京同仁堂则表示,虽然是乐家创立了企业,但340多年来,股东经常发生变化,那些特定乐姓自然人早已不再是同仁堂的股东,并且就算是现在的股东也不能擅自处分登记于原告名下的“同仁堂”商标。


    北京同仁堂代理律师梁勤说,经过调查,中华同仁堂是在台湾地区注册的一家以贩卖茶叶、烟酒等为主的公司,其经营范围并没有医药生产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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